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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6 月 10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数据安全法》三审稿,该法将于 2021 年 9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数据安全法》全文共七章五十五条,别离从数据安全与倒退、数据安全制度、数据安全爱护任务、政务数据安全与凋谢的角度对数据安全爱护的任务和相应法律责任进行规定。
《数据安全法》作为数据安全畛域最高位阶的专门法,与 2017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网络安全法》一起补充了《国家安全法》框架下的平安治理法律体系,更全面地保障了国家平安在各行业、各畛域保障的有法可依。
就监管机构而言,国家平安机构、公安机关、网信部门、以及工业、电信、交通、金融等主管部门均有权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对数据安全进行监督和治理。因而,《数据安全法》连续了《网络安全法》失效以来的“一轴两翼多级”的监管体系。“一轴”指国家平安机关,两翼指公安机关和网信部门,多级在行业横向范畴次要体现在工业、电信、交通、金融等行业主管部门的独特参加,在行政架构方面次要体现在各地区、各部门对工作中收集和产生的数据进行平安治理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2021 年 6 月 10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数据安全与倒退
第三章 数据安全制度
第四章 数据安全爱护任务
第五章 政务数据安全与凋谢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标准数据处理流动,保障数据安全,促成数据开发利用,爱护集体、组织的合法权益,保护国家主权、平安和倒退利益,制订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数据处理流动及其安全监管,实用本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发展数据处理流动,侵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平安、公共利益或者公民、组织合法权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条 本法所称数据,是指任何以电子或者其余形式对信息的记录。
数据处理,包含数据的收集、存储、应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
数据安全,是指通过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数据处于无效爱护和非法利用的状态,以及具备保障继续平安状态的能力。
第四条 保护数据安全,该当保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治理体系,进步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第五条 地方国家平安领导机构负责国家数据安全工作的决策和议事协调,钻研制订、领导施行国家数据安全策略和无关重大方针政策,兼顾协调国家数据安全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建设国家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
第六条 各地区、各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工作中收集和产生的数据及数据安全负责。
工业、电信、交通、金融、自然资源、卫生衰弱、教育、科技等主管部门承当本行业、本畛域数据安全监管职责。
公安机关、国家平安机关等按照本法和无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畴内承当数据安全监管职责。
国家网信部门按照本法和无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兼顾协调网络数据安全和相干监管工作。
第七条 国家爱护集体、组织与数据无关的权利,激励数据依法正当无效利用,保障数据依法有序自在流动,促成以数据为要害因素的数字经济倒退。
第八条 发展数据处理流动,该当恪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和伦理,恪守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诚恳守信,履行数据安全爱护任务,承当社会责任,不得危害国家平安、公共利益,不得侵害集体、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国家反对发展数据安全常识宣传遍及,进步全社会的数据安全保护意识和程度,推动无关部门、行业组织、科研机构、企业、集体等独特参加数据安全爱护工作,造成全社会独特保护数据安全和促成倒退的良好环境。
第十条 相干行业组织依照章程,依法制订数据安全行为规范和个人规范,增强行业自律,领导会员增强数据安全爱护,进步数据安全爱护程度,促成行业衰弱倒退。
第十一条 国家积极开展数据安全治理、数据开发利用等畛域的国际交流与单干,参加数据安全相干国内规定和规范的制订,促成数据跨境平安、自在流动。
第十二条 任何集体、组织都有权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向无关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收到投诉、举报的部门该当及时依法处理。
无关主管部门该当对投诉、举报人的相干信息予以窃密,爱护投诉、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数据安全与倒退
第十三条 国家兼顾倒退和平安,保持以数据开发利用和产业倒退促成数据安全,以数据安全保障数据开发利用和产业倒退。
第十四条 国家施行大数据策略,推动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激励和反对数据在各行业、各畛域的翻新利用。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该当将数字经济倒退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倒退布局,并依据须要制订数字经济倒退布局。
第十五条 国家反对开发利用数据晋升公共服务的智能化程度。提供智能化公共服务,该当充分考虑老年人、残疾人的需要,防止对老年人、残疾人的日常生活造成阻碍。
第十六条 国家反对数据开发利用和数据安全技术钻研,激励数据开发利用和数据安全等畛域的技术推广和商业翻新,培养、倒退数据开发利用和数据安全产品、产业体系。
第十七条 国家推动数据开发利用技术和数据安全规范体系建设。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无关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组织制订并适时订正无关数据开发利用技术、产品和数据安全相干规范。国家反对企业、社会个人和教育、科研机构等参加规范制订。
第十八条 国家促成数据安全检测评估、认证等服务的倒退,反对数据安全检测评估、认证等业余机构依法发展服务流动。
国家反对无关部门、行业组织、企业、教育和科研机构、无关业余机构等在数据安全危险评估、防备、处理等方面发展合作。
第十九条 国家建立健全数据交易管理制度,标准数据交易行为,培养数据交易市场。
第二十条 国家反对教育、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发展数据开发利用技术和数据安全相干教育和培训,采取多种形式造就数据开发利用技术和数据安全专业人才,促成人才交流。
第三章 数据安全制度
第二十一条 国家建设数据分类分级爱护制度,依据数据在经济社会倒退中的重要水平,以及一旦受到篡改、毁坏、泄露或者非法获取、非法利用,对国家平安、公共利益或者集体、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危害水平,对数据履行分类分级爱护。国家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兼顾协调无关部门制订重要数据目录,增强对重要数据的爱护。
关系国家平安、国民经济命根子、重要民生、重大公共利益等数据属于国家外围数据,履行更加严格的管理制度。
各地区、各部门该当依照数据分类分级爱护制度,确定本地区、本部门以及相干行业、畛域的重要数据具体目录,对列入目录的数据进行重点保护。
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设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数据安全危险评估、报告、信息共享、监测预警机制。国家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兼顾协调无关部门增强数据安全危险信息的获取、剖析、研判、预警工作。
第二十三条 国家建设数据安全应急处理机制。产生数据安全事件,无关主管部门该当依法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避免危害扩充,打消安全隐患,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与公众无关的警示信息。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设数据安全审查制度,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平安的数据处理流动进行国家平安审查。
依法作出的平安审查决定为最终决定。
第二十五条 国家对与保护国家平安和利益、履行国内任务相干的属于管制物项的数据依法施行进口管制。
第二十六条 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在与数据和数据开发利用技术等无关的投资、贸易等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度或者其余相似措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能够依据理论状况对该国家或者地区对等采取措施。
第四章 数据安全爱护任务
第二十七条 发展数据处理流动该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发展数据安全教育培训,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其余必要措施,保障数据安全。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展数据处理流动,该当在网络安全等级爱护制度的根底上,履行上述数据安全爱护任务。
重要数据的解决者该当明确数据安全负责人和管理机构,落实数据安全爱护责任。
第二十八条 发展数据处理流动以及钻研开发数据新技术,该当有利于促成经济社会倒退,增进人民福祉,合乎社会公德和伦理。
第二十九条 发展数据处理流动该当增强危险监测,发现数据安全缺点、破绽等危险时,该当立刻采取补救措施;产生数据安全事件时,该当立刻采取处理措施,依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无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十条 重要数据的解决者该当依照规定对其数据处理流动定期发展危险评估,并向无关主管部门报送危险评估报告。
危险评估报告该当包含解决的重要数据的品种、数量,发展数据处理流动的状况,面临的数据安全危险及其应答措施等。
第三十一条 要害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中收集和产生的重要数据的入境平安治理,实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规定;其余数据处理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中收集和产生的重要数据的入境平安治理方法,由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无关部门制订。
第三十二条 任何组织、集体收集数据,该当采取非法、正当的形式,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余非法形式获取数据。
法律、行政法规对收集、应用数据的目标、范畴有规定的,该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目标和范畴内收集、应用数据。
第三十三条 从事数据交易中介服务的机构提供服务,该当要求数据提供方阐明数据起源,审核交易单方的身份,并留存审核、交易记录。
第三十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提供数据处理相干服务该当获得行政许可的,服务提供者该当依法获得许可。
第三十五条 公安机关、国家平安机关因依法保护国家平安或者侦察立功的须要调取数据,该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严格的批准手续,依法进行,无关组织、集体该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依据无关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加入的国内公约、协定,或者依照平等互惠准则,解决外国司法或者执法机构对于提供数据的申请。非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批准,境内的组织、集体不得向外国司法或者执法机构提供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数据。
第五章 政务数据安全与凋谢
第三十七条 国家鼎力推动电子政务建设,进步政务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时效性,晋升使用数据服务经济社会倒退的能力。
第三十八条 国家机关为履行法定职责的须要收集、应用数据,该当在其履行法定职责的范畴内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对在履行职责中知悉的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窃密商务信息等数据该当依法予以窃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别人提供。
第三十九条 国家机关该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数据安全爱护责任,保障政务数据安全。
第四十条 国家机关委托别人建设、保护电子政务零碎,存储、加工政务数据,该当通过严格的批准程序,并该当监督受托方履行相应的数据安全爱护任务。受托方该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数据安全爱护任务,不得擅自留存、应用、泄露或者向别人提供政务数据。
第四十一条 国家机关该当遵循公正、偏心、便民的准则,依照规定及时、精确地公开政务数据。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
第四十二条 国家制订政务数据凋谢目录,构建对立标准、互联互通、平安可控的政务数据开放平台,推动政务数据凋谢利用。
第四十三条 法律、法规受权的具备治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为履行法定职责发展数据处理流动,实用本章规定。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无关主管部门在履行数据安全监管职责中,发现数据处理流动存在较大平安危险的,能够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无关组织、集体进行约谈,并要求无关组织、集体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四十五条 发展数据处理流动的组织、集体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的数据安全爱护任务的,由无关主管部门责令改过,给予正告,能够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余间接责任人员能够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过或者造成大量数据泄露等严重后果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并能够责令暂停相干业务、停业整顿、撤消相干业务许可证或者撤消营业执照,对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余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国家外围数据管理制度,危害国家主权、平安和倒退利益的,由无关主管部门处二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罚款,并依据状况责令暂停相干业务、停业整顿、撤消相干业务许可证或者撤消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的,由无关主管部门责令改过,给予正告,能够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余间接责任人员能够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罚款,并能够责令暂停相干业务、停业整顿、撤消相干业务许可证或者撤消营业执照,对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余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 从事数据交易中介服务的机构未履行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任务的,由无关主管部门责令改过,没收守法所得,处守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守法所得或者守法所得有余十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并能够责令暂停相干业务、停业整顿、撤消相干业务许可证或者撤消营业执照;对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余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拒不配合数据调取的,由无关主管部门责令改过,给予正告,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余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未经主管机关批准向外国司法或者执法机构提供数据的,由无关主管部门给予正告,能够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余间接责任人员能够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并能够责令暂停相干业务、停业整顿、撤消相干业务许可证或者撤消营业执照,对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余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 国家机关不履行本法规定的数据安全爱护任务的,对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余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罚。
第五十条 履行数据安全监管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罚。
第五十一条 窃取或者以其余非法形式获取数据,发展数据处理流动排除、限度竞争,或者侵害集体、组织合法权益的,按照无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给别人造成侵害的,依法承当民事责任。
违反本法规定,形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发展波及国家机密的数据处理流动,实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激进国家机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在统计、档案工作中发展数据处理流动,发展波及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流动,还该当恪守无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五十四条 军事数据安全爱护的方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本法另行制订。
第五十五条 本法自 2021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