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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如下代码块为例
func InSliceInt64(i int64, sl []int64) bool {
for _, vv := range sl {
if vv == i {return true}
}
return false
}
连贯行
会把光标前面的行挪动到光标所在行
假如光标在 for _, vv := range sl { 的{
后,应用 连贯行 操作一次,会变为如下:
排序行
依据嵌套深度,进行排序。
嵌套最深 (tab 键最多的) 会排在最后面,反之 func xxx
之类顶格写的,都会排在最初面
能够用来疾速找到在一个文件中,嵌套最深的是哪一段
其余理论应用场景不多~
反转行
会把整个文件的行逆序。
即原来 package main 在第一行,执行该操作后会到最初一行
拆分行
无需快捷键
删除行
command+”回退键“
能够无需选中,就疾速删除一行
增加或挪动文本光标
option+ 点击
好用,能够选中多行,并进行解决
在上方克隆文本光标
在下方克隆文本光标
参考上条
反向剪切行
剪切光标以左的局部
剪切到行尾
control+k
从光标处剪切到行尾
和下面的命令对称~
删除到行尾
从光标处删除到行 (剪贴板不会有记录)
删除到行首
从光标处删除到行首 (剪贴板不会有记录)
和下面的命令对称~
反复行或选区
command+D
实用
反复整行
和下面命令差不多
将文本光标移至行尾
command + ->
当某行特地长时,有一些用途
将文本光标移至行首
参考上条
在放弃选区的状况下将文本光标移至行尾
shift+command+ ->
用途不大
在放弃选区的状况下将文本光标移至行首
参考上条
扩大行选区
有些用~
不停选中下一行
我设置成了 shift+control+N
抉择文本光标处的一行
选中光标所在的行
比拟实用
我设置成了 command+L
开始新行
无需解释
在以后地位之前开始新行
上一个命令的对称操作
在光标的上一行开始新行
缩进行或选区
等同于选中后敲 Tab 键
勾销缩进行或选区
等同于选中后敲 shift+Tab
键
自行 DIY
跳转到行:列
我设置成了 command+G
疾速到文件的头部 / 尾部
默认是command+home
和 command+end
,但 Mac 没有这两个键
按键映射 –> 编辑器操作,搜寻开始,选中 将文本光标移至文本开始,设置为command+ 向上的箭头
选中 滚动到底部,设置为command+ 向下的箭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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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