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c:C函数设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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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数设计准则

函数从意义上应该是一个独立功能模块
函数名要在肯定水平上反映函数的工能
函数函数名要可能体现参数的意义
尽量避免在函数中应用全局变量,无状态函数,
当函数参数不应该在函数体外部被批改时,应加上 const 申明
如果参数是指针,且仅作输出参数,则应加上 const 申明
不能省略返回值类型,如果函数没有返回值,那么应申明为 void 类型
对参数进行有效性查看,对于指针参数的查看尤为重要
不要返回指向“栈内存”的指针,栈内存在函数体完结时主动开释
函数体的规模要小,尽量管制在 80 行代码之内
雷同的输出对应雷同的输入,防止函数带有“记忆”性能
防止函数有过多的参数,参数个数尽量管制在 4 个以内
有时候函数不须要返回值,但为了减少灵活性,如反对链式表白,能够附加返回值
char s[64];
int len = strlen(strcpy(s,"android"));
函数名与返回值类型在语义上不可抵触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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