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理假存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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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办理假存单Q70105760存单 (折) 是储户办理存款和取款的凭据,因此储户应妥善保管,以免发生意外,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特别是使用频繁的活期和零存整取存折,更要精心保管。生活中,储户因存单 (折) 发生丢失、被窃以致存款被人冒领的现象屡见不鲜,其原因主要是存单 (折) 的保管不善。办理假存单Q70105760有的储户将存单 (折) 随手置放,塞在橱柜中,放在书本里; 有的储户认为存单要很长时间以后取款才用得着,怕丢失而塞在地板里,或者干脆埋在地下,如此保管,时间一长,不是遗忘就是遭鼠咬、虫蛀或霉烂变质。还有的储户喜欢将存单 (折) 随身携带,这便容易丢失和遭窃。办理假存单Q70105760人们进行存款,首先接触到的是存单和存折。存单与存折是银行凭以办理储蓄业务的一种信用凭证。存单一般用于一次存取的整存整取、定活两便储蓄,存折多用于收付次数较多,具有连续性的储蓄种类,如零存整取、活期等储蓄种类。银行在经办业务时,必须加盖储蓄业务章和经办人员私章,将有关户名、存款金额、存期、存入时间、到期时间、帐号、利率等内容填写齐全。办理假存单Q70105760存款人除了享受合同规定的以一定利率、在一定期限,取出一定金额款项的合同权利外,其存款还受到法律的直接保护。我国宪法第 13 条第 1 款规定: 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这一保护存款人储蓄的法律原则体现在 3 个方面: 存款的所有权属于存款所有人,办理假存单Q70105760任何人不得侵犯; 存款的使用权归存款所有人; 存款的处分权归存款人,存款人有权将自己的存款赠与、转让。《商业银行法》和《储蓄管理条例》均规定: 金融机构办理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 ” 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 ” 的原则。如司法机关因侦查、起诉或审理案件,需要向银行出示县级或县级以上的司法机关的正式查询公函 – 协助查询通知书,经银行县 (市) 支行或市分行区、办事处一级核对,指定所属储蓄所提供资料。办理假存单Q70105760司法机关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发现当事人的存款与案件直接有关,要求停止支付存款时,必须向银行出具县级或县级以上司法机关的正式 ” 协助停止支付通知书 ” 及裁定副本,止付期限最长不超过 6 个月,逾期自动解除。人民法院在执行民事判决时,涉及个人储蓄存款的,应由当事人交出储蓄存单。当事人拒绝交出的,由县或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向银行发出 ” 协助停止支付通知书 ”,附判决书或调解书副本,对当事人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判决没收罪犯的储蓄存款时,银行凭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和储蓄存单办理提款手续。这些规定都有力地保护了存款人的合法利益,防止因司法专横而造成对存款人存款的非法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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