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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数字音乐付费

9 月 16 日,周杰伦时隔一年终于再发新歌,歌曲《说好不哭》在腾讯音乐娱乐(TME)(下称腾讯音乐)旗下三大音乐平台 QQ 音乐、酷我音乐、酷狗音乐同步上线,上线 25 分钟歌曲销量即超过 200 万,截至目前,歌曲销量已突破 900 万,销售额近 3000 万元,创下腾讯音乐数字音乐历史最高销售额。腾讯音乐的美股价也因此连涨。

自 2010 年中国开启“剑网行动”以来,盗版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国家更加重视音乐正版化发展。2015 年,可谓是中国音乐产业方面最大的分水岭,政府展开了针对网络音乐传播的最严厉的一次打击盗版和侵权行动,接连出台多项政策,保护正版音乐所享有的合法权益。2015 年 7 月发布《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的通知》。同年 12 月发布《关于大力推进我国音乐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强版权保护和市场监管。推动《著作权法》的第三次修订,加强对音乐作品,特别是数字音乐作品的版权保护。

数字音乐行业在中国发展了数十年,积累了庞大的用户流量,截止至 2018 年,数据统计中国数字音乐用户规模已达到了 7.4 亿。由于互联网平台对于音乐版权在过去没有起到有效保护,用户对于音乐的收听及下载在早期没有建立起有效的付费机制,导致大多数用户对于音乐内容缺乏付费意识。

不得不承认,现在国内的音乐市场发展相比欧美国家的乐坛发展是差了一大截的,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国外的音乐人对自己的的音乐有着很强的版权意识,相对于美国的主流数字音乐平台 Spotify2018 年 46.4% 的付费率,是目前中国将近 10 倍的水平,韩国关于数字音乐平台付费率达到了惊人的 90%,并且韩国主流数字音乐平台几乎不提供免费音乐播放服务。其他发达国家及地区,例如新加坡和欧美,数字音乐付费率达到了 50% 以上,发展中国家中例如像印度尼西亚音乐付费也已达到了 15%。

可以肯定的是音乐付费的行为是绝对没有错误的。音乐作品属于智力成果,自然人或者法人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他人音乐作品行为可能构成侵权,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国内市场自从政策加强整肃以来,关于数字音乐内容付费一直处于良性发展,目前用户付费根据 2018 年数据观测已经达到整体用户数量的 5%,好多人批评只有头部艺人才能享受到付费数字专辑的红利,我只能说,像上述导语中提到的周杰伦《说好不哭》的盈利数据是政策加强管制音乐内容付费的结果,由于目前初期阶段这样的顶级艺人当然会最先享受到新商业模式的收益,但这个模式最终会逐渐蔓延到整个产业的,最终各个层次的艺人都能受益,从而使得音乐内容付费不断往良性进行发展,因为这是更高效的音乐商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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