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如下代码块为例

func InSliceInt64(i int64, sl []int64) bool {    for _, vv := range sl {        if vv == i {            return true        }    }    return false}


连贯行


会把光标前面的行挪动到光标所在行

假如光标在for _, vv := range sl {{后,应用连贯行操作一次,会变为如下:


排序行


依据嵌套深度,进行排序。

嵌套最深(tab键最多的)会排在最后面,反之 func xxx之类顶格写的,都会排在最初面

能够用来疾速找到在一个文件中,嵌套最深的是哪一段

其余理论应用场景不多~


反转行


会把整个文件的行逆序。

即原来 package main在第一行,执行该操作后会到最初一行


拆分行


无需快捷键


删除行


command+”回退键“

能够无需选中,就疾速删除一行


增加或挪动文本光标


option+点击

好用,能够选中多行,并进行解决


在上方克隆文本光标



在下方克隆文本光标


参考上条


反向剪切行


剪切光标以左的局部


剪切到行尾


control+k

从光标处剪切到行尾

和下面的命令对称~


删除到行尾


从光标处删除到行 (剪贴板不会有记录)


删除到行首


从光标处删除到行首 (剪贴板不会有记录)

和下面的命令对称~


反复行或选区


command+D

实用


反复整行


和下面命令差不多


将文本光标移至行尾


command + ->

当某行特地长时,有一些用途


将文本光标移至行首


参考上条


在放弃选区的状况下将文本光标移至行尾


shift+command+ ->

用途不大


在放弃选区的状况下将文本光标移至行首


参考上条


扩大行选区


有些用~

不停选中下一行

我设置成了 shift+control+N


抉择文本光标处的一行


选中光标所在的行

比拟实用

我设置成了 command+L


开始新行


无需解释


在以后地位之前开始新行


上一个命令的对称操作

在光标的上一行开始新行


缩进行或选区


等同于选中后敲Tab键


勾销缩进行或选区


等同于选中后敲shift+Tab


自行DIY


跳转到行:列


我设置成了 command+G


疾速到文件的头部/尾部


默认是command+homecommand+end,但Mac没有这两个键

按键映射-->编辑器操作,搜寻开始,选中 将文本光标移至文本开始,设置为command+向上的箭头

选中 滚动到底部,设置为command+向下的箭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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