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每个人编程习惯不同,本文仅记录本人最罕用的键盘命令。1.将光标进行向左抉择/向右抉择::按住shift键盘方向键的左右2.将光标挪动到以后--行首or行尾::我这里自定义了键位command+方向键左or右对于如何自定义键位,如下图:

3.插入多个光标进行同一操作::按住option+鼠标单击4.疾速呼出命令面板:按住shift+command+p

5.光标依照单词长度挪动:按住option+方向键左右什么意思呢?如下图,如果我的光标从最开始挪动,依照平时的挪动形式,我须要按十几下方向键。但当初我按住option再挪动的话,它会从npm-->i-->&&-->npm...光标会以单词长度为挪动单位,当初我只须要按六七下即可跳跃到开端(不要抬杠为什么不应用下面的办法2)。

6.将光标所处的整行全选这个不确定是不是我自定义的键位,不过我用着挺舒服的。:按住shift+command+方向键左右7.整行正文:按住shift+/(也就是问号那个键位)8.抉择光标以后的变量:按住command+D即可疾速抉择光标所处的这个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