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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令禁止工作“996”,是对“生而为人”的基本尊重

人民日报发文《被“996”围困的年轻人,像是定好闹钟的机器》称,在许多互联网公司,每天早 9 点到晚 9 点,一周工作 6 天已不是新鲜事。
“996 工作制”的具体出处已很难考究,但几乎是整个互联网行业的一种潜规则。
不仅仅是程序员面临无止境的加班,大多数白领都深陷其中。这个小管家之前是深有体会,别说 996 了,我们那是 926,早 9 晨 2 周 6!那酸爽~
996”不代表意味着进取或忠诚。
有时候,它是低效管理、东施效颦的昏招;
有时候,它是罔顾成本规律,一味榨取员工价值的刻薄盘算;
有时候,它干脆就是企业背弃市场契约精神和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遮羞布。
今年1月,某互联网企业公布实施“996”工作制,不配合的员工要么请假要么算旷工,引起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介入。
更宏观的数据,根据国家统计局调查,今年 1 - 2 月全国企业就业人员周平均工作时间为 44.9 小时。
这意味着,如果以五天工作制计算,我国企业就业人员每天工作时间已经接近 9 个小时。
而与此同时,卫健部门一直针对国民健康因工作时长增加、工作压力增大而呈现许多不良趋势忧心忡忡,不断预警。
我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四十一条进一步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也就是说,“996”等工作制都是涉嫌违反劳动法的工作制度。
劳动法截图
 
事实上,包括政府机关在内的用人单位,都会有加班现象。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偶尔安排加班,或者说在法律范围内安排加班,这是可以的,对员工身心伤害不大。
但企业如果把“996”作为一种工作制度,月月这样,年年这样,坦率地说,这样的企业缺乏人性,把员工当作机器。
996 工作制的合法性显然存疑,个体对这种机制说“不”几乎不可能。
年轻人承受压力过大所衍生出的社会负面影响不可忽视,如何从社会层面为年轻人减压,是时候予以重视了。
希望相关地方劳动执法部门顺藤摸瓜,依法纠正违规工作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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